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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科普作品使用商用素材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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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2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咨询泥潭一个问题,最近在做一些非营利性科普作品,图文视频并茂的,使用动画人物形象或其他一些作品的素材,是否涉及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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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3-11-23 22:54 |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国外有公共版权一说,就是政府购买的版权,供非盈利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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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3-11-23 23: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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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3-11-23 23: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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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3-11-23 23:16 | 只看该作者
我会找那种免费可商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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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3-11-23 23:18 | 只看该作者
没被律师函就可以用,其实某可汗之类的不都是用的商业影视作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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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3-11-23 23: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伊藤言叶 于 2023-11-23 23:22 编辑

不用于盈利只是不触犯《刑法》的“侵犯著作权罪”而已,《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依然成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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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3-11-23 23:2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真的是做公益,做科普,没啥商业素材是不能替换的

——如果你非要用一些角色的片段,表情包做串插,反而很容易让观众注意力全在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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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3-11-23 23: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会,公益性的只是不会罚你钱,但是停止著作权侵犯是很正常的诉求

—— 来自 HUAWEI ALN-AL0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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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23:28 | 只看该作者
明白了,单位要求不能侵权,就是无论是否产生赔款都算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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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3-11-23 23:29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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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3-11-23 23:31 | 只看该作者
谁告诉你公益可以作为保护伞的
不经允许就是侵权,只不过对方一般不追究而已
打个比方,影响到对方品牌形象的公益,比如拿米老鼠做安全性行为宣传,你看迪士尼会不会找你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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