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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一些有关中世纪法制建设与司法活动的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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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0 1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古的西欧基督教世界在法律上存在着不同等级的封建主,长期以来,这些封建主无论属于哪个国家,都可以成为基督教世界国际政治的主体,享有不同程度的战争、外交等权利,例如,在14世纪以前,基督教大公会议发布的教令在论述国际政治问题时,对象甚至涵盖到了男爵一级的封建主。

然而到了 14 世纪,随着封建体系的瓦解,君主权力的加强,政治主体的资格标准逐渐发生了变化,不是所有封建主都天然能成为基督教世界政治的行为主体,只有“完美政治体”的统治者或“不承认封君的诸侯”才能获得这样的资格。

所谓“完美政治体”是 13 世纪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复兴的产物,它的基本含义是,自足的政治体是完美的、符合理性的,故拥有自然赋予的完满权利。“完美政治体”学说在 14 世纪初期多明我会神学家巴黎的约翰的着作中得到最详细的阐述。巴黎的约翰认为,完美政治体必须在物质上满足臣民的需要,在政治上能够实现“共同的善”。在他看来,村落和市镇太小,帝国又太大,都不能算是完美,相较之下,一些较大的君主国或城市国家就符合“完美政治体”的标准,典型的有法兰西王国、英格兰王国和威尼斯、米兰共和国等等。

“不承认封君的诸侯”的概念也是14 世纪初才成型,用来指称这样一类处于附庸地位的封建王公,其实际拥有的政治实力已经强大到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不受其上级领主的制约。反之,则被视为“次要诸侯”。腓力四世时代的小册子专家皮埃尔·杜布瓦在《论圣地的光复》中就列举一些“不承认封君的诸侯”,诸如阿拉贡国王( 教皇的附庸) 、佛兰德伯爵( 法国国王的附庸) 、匈牙利国王(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附庸) ,而“次要诸侯”的典型则是勃艮第公爵(当时而言)。另外例如低地的埃诺伯爵、布拉邦公爵等,他们在封建法上都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附庸,但在实际政治活动中几乎不受皇帝的制约,也属于 “不承认封君的诸侯”。

很明显,“不承认封君的诸侯”并不是真的在法律上没有封君,这种提法纯粹是强权政治的产物,它使那些政治军事实力强大但在封建法上依然处于附庸地位的封建诸侯能够独立参与国际政治。而“次要诸侯”则要受制于自己的封建领主,跟非“完美政治体”的统治者一起丧失独立参与的资格。

例如14 世纪威尼斯的政治思想家马里诺·萨努多·托尔塞洛在他的着作《十字信徒的奥秘》中已将“次要诸侯”排除出基督教世界政治舞台。14 世纪初期开始,基督教大公会议关于十字军的教令面向对象只限定于“不承认封君的诸侯”,其他人应获得其君主的首肯。托马斯·阿奎那主义者更是强调,“次要诸侯”无权发动任何形式的战争,哪怕是正义战争也不行。

中世纪的正义战争理论认为,战争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手段、一种司法工具,相当于法庭的审判活动,休战等于暂时休庭。 因此战争必须起源于特定的权利冲突,诸如由土地封授、遗嘱继承、婚姻等所引起的矛盾,这样的战争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这也是为什么在中世纪屡屡可以看到臣民对君主开战,事后却往往不受追究的现象。但政治主体资格的取消,意味着君主从此可以叛乱罪为名,惩治这样的行为了,虽然实际操作上还要基于实力原则,但近代化君主国家理念代替封建等级观念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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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中所谓的“拟制(fiction)”——除了议会上院,中世纪英国中央的三大法庭是王座法庭,普通诉讼法庭和财政署法庭。王座法庭主要审理刑事案件,普通诉讼法庭主要审理民事案件,财政署法庭则主要审理有关国家财政、税收的案件。

当时审理案件是一项有利可图的事,可以通过收取各项费用而谋利,所以三个法庭为争取得到更多的案件展开激烈争夺。其中因为普通诉讼法庭审理的是民事案件,所以它的案件数目最多,于是它也就成为其他两个法庭设法夺取案件的目标。夺取的办法法律上叫做拟制,就是指鹿为马,把本来不关自己的案件硬说成与自己有关的案件。

财政署法庭夺取普通诉讼法庭案件的办法,就是把民事案件硬说成是有关国家财政的案件,这一办法所用令状的名称是quo  minus,即在有关一桩民事案件的诉讼中,原告向财政署法庭宣称,他是国王的债务人(实际上他根本不是),但因为被告给他造成侵害,使他无法向国王偿还债务。于是财政署因此获取了对这一案件的管辖权,案件也由财政署法庭审理。

王座法庭夺取普通诉讼法庭案件所使用的令状是bill of Middlesex,即原告先以虚构的侵权罪起诉被告:王座法庭设在米德尔塞克斯郡,它对该郡的刑事案件有管辖权,因为早期的侵权被认为是犯罪,所以假装侵权发生在该郡,这样王座法庭便获取了管辖权。于是王座法庭便向米德尔塞克斯郡的郡长发出逮捕被告的令状,而被告一旦被押,王座法庭便可对他提起任何诉讼,这样王座法庭便获取了对普通民事案件的审理权。如果被告不在米德尔塞克斯郡,那么王座法庭还要发一潜逃令给被告所在郡的郡长,令其拘押被告。因为被告并不总在米德尔塞克斯郡,所以后来潜逃令就成为这一法律拟制的正式令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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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司法决斗的形式判定有罪与否的神命裁判中,并不是每个被指控犯罪的人都受过训练、装备精良或身体健康,能够在审判中为自己的清白而战。"妇女、青年、老人、病人、残废、教士和犹太人"都有可能需要决斗代理人,甚至在一些财产纠纷案件中也需要角斗士,因为中世纪的财产流转极其复杂,要证明谁拥有是很困难的,决斗反而比较容易一劳永逸。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会有供给——只要付出金钱的代价。中世纪的职业"决斗代理人"就像职业拳王,四处巡游,为金钱而战。可想而知,这些人的名声很差,13世纪的法国,他们与**和轻罪罪犯同列。德国将他们与演员、杂耍艺人和私生子混为一谈,认为他们是"不值得尊敬"不受欢迎的人,不允许他们作证或继承财产。意大利怀疑他们都是有前科或名声狼藉的人。实际上的确如此,有一些精明的执法者利用罪犯的罪行,将他们改造成角斗士,以换取较轻的惩罚,就像现在的检察官将罪犯转变成污点证人一样。这对司法系统来说既方便又低风险:考虑到决斗中受伤或死亡的可能性,这些角斗士罪犯无论如何都会受到惩罚。

鉴于这些角斗士为极其高昂的赌注而战,历史上的司法决斗绝对不是骑士精神的浪漫典范,也不是相对规范和干净的比武。比如12世纪佛兰德骑士居伊和铁人赫尔曼为了获胜进行了激烈而无情的搏斗,两人一开始在马背上交战,赫尔曼落了下风,于是赫尔曼杀掉了居伊的马,以便徒步作战。两人用剑和盾牌继续搏斗,直到累得无法继续,才"扔掉盾牌",改为徒手搏斗。然后,战斗变得非常肮脏:

铁人赫尔曼倒在地上,居伊趴在他身上,用铁手套狠砸对手的脸和眼睛。但赫尔曼巧妙地安静躺着,让居伊以为自己必胜无疑。与此同时,赫尔曼轻轻地将手移到居伊没有保护的盔甲下缘,抓住他的睾丸,在短短的一瞬间鼓起全身的力气,将居伊从他身上扔了出去;通过这个撕裂的动作,居伊的下体严重受伤,疼得匍匐在地,放弃了抵抗,哭喊着说他认输,要死了。

如果骑士精神在司法决斗中的表现是这样的话,你就能明白为什么职业决斗代理人并不怎么受人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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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年英国王室巡回法庭在靠近威尔士边境的赫里福德郡审理了一场不同寻常的性侵案,当地一名叫伊莎贝拉·普罗梅特的妇女指控拉尔夫·德·沃根**了她。后者是一位外科医生,帮助伊莎贝拉治疗她的腿部疾病,但实际上却给她服用了一种叫做dwoledreng的药物,致使她失去意识,从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中世纪的法律明确将强迫妇女“违背她的意愿”进行性行为定义为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对它的惩罚也是极其严厉残酷的肉刑——阉割、挖眼乃至绞刑、火刑。而且女性也可以成为**罪的犯罪主体,1333年法国巴黎就有一个叫杰奎琳·拉·塞里耶尔的女人因为帮助伦巴底士兵**了一个十岁女童而被送上了火刑架。

但实际执行中,由于不存在**和检察机关,因此被害人的举证责任非常高。受害者必须事后立即报案(给当地的治安负责人),广而告之,邻居需要听到她们的尖叫声。受害者还有责任证明非自愿性——她以各种可能的方式进行了反击和抵抗,比如可能出现的任何流血和对她衣服的撕裂。她需要证明发生了极端的身体暴力。就法院而言,瘀伤和血迹越多越好。但如果**受害者怀孕了,由于人们相信受孕证明了妇女在性生活中获得了快感,所以**不会成立。

因此,这类案件中,只有一小部分人被定罪。而且除非涉及达官贵人,**犯往往不会受到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而只是被罚款。这倒不能说法庭是存心偏袒,对于生活并不宽裕的社会中下层女性而言,选择经济补偿比复仇有利得多。在某些情况下,解决方案甚至可能涉及受害者与**犯的婚姻:尽管这听上去很糟糕,但对许多丧失了婚姻前景的受害者来说,这是她们今后唯一能在社会立足和生存的手段。

在赫里福德郡的这起案件中,伊莎贝拉·普罗梅特最终竟然成功的从拉尔夫·德·沃根医生那里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赔偿,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非比寻常:由于是被**,受害者显然不太可能存在血迹、撕裂的衣服和明显的身体伤害之类的证据,她是怎么说服法庭相信她是性侵受害者的?遗憾的是法庭记录没有记下庭审过程。这或许表明中世纪妇女的命运可能并不总是像以前想象的那样暗淡,或者我们应该假设这一判决有某种特殊的原因——例如,伊莎贝拉人缘比较好,拉尔夫医生在当地不受欢迎等等。如果法庭做过实验,证明拉尔夫医生的药物的确有麻醉功效,也能一定程度的说明问题。这也在在医学史上,提供了一个早期麻醉剂实用性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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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二世写信给伦敦市政府,说他在城里买了一所房子,但不够大,他希望给二层扩建一下,请他们给个方便。

但伦敦市长和执法官没有买国王这个面子,他们联名的回信中,列举了一大堆理由,拒绝了国王的这一请求。在众多理由中,他们提到 "那些经常在贝纳德城堡码头装载木柴的马车,一直习惯于通过那个地方,就像沿着一条普通的道路一样;而如果在你的房子上面加盖,这些马车在那里会合时,就会因为道路狭窄而无法通过"。他们还说:"如果碰巧王后乘坐她的马车经过这条路,这样的建筑同样会在那里造成困扰"。

由此可见,即使是国王,在自己首都的城市管理方面,依然要服从市政当局的安排。而城市当局为确保居民不阻塞道路,也是一桩看似永无止境的斗争。这些问题可能很小,比如有人把建筑材料丢在街上,或者有商人决定在道路上摆放货物,占道经营。但市长们会制订新的法律来应对这些情况。比如在布里斯托尔,你要卖衣服,就必须抱的怀里;如果你是北安普顿的干草商人,你只能把干草顶在头上,直到卖掉为止。莱斯特市政府于 1467 年颁布了一项法律,规定石料、木材和粘土等建筑材料只能在屋外存放最多三天。

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可能是中世纪后期许多市场变得越来越规范的原因之一。城市制定了法律,规定了各种市场开放的时间和地点、商人摊位的规模,甚至规定某些人在一天中的晚些时候才能去市场。城市官员还必须注意那些和国王一样,想要扩建楼房的业主,他们往往会占用部分街道。市长和市议员们注意到狭窄的街道会受到阻碍,他们会命令楼房业主不要继续执行扩建计划,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会拆除部分楼房。

城市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居民习惯于饲养动物,然后将它们放到街道上。其中最麻烦的是猪和狗,人们知道它们会在垃圾粪便中觅食,因此将它们放出来,这会导致它们在街道上制造混乱,甚至撞倒人。各个城市的官员都在想方设法阻止这种做法,伦敦和其他城市发布命令,如果发现猪在街上游荡,就自动将其杀死,如果主人事后想要猪的尸体,需要支付 4 便士。其他城镇也制过了必须用链子或皮带拴住狗的法律。

手推车和马车可能是另一个严重的路面问题,因为许多手推车和马车的车轮都是包铁的,会把街道的路面压坏。这种车经常被禁止使用。有时,由于人们抱怨马车太多,某一地区或通过城门的马车数量也会受到限制。另一个问题是车速过快。在 15 世纪的法律汇编《伦敦白皮书(Liber Albus)》中,伦敦市有这样一条法令,这可能是第一部超速法:
在自由区域内,任何马车在卸货后的速度都不允许比装货时更快,以避免各种危险和不满,否则将向商人行会支付 40 便士,并根据市长的命令将其送进监狱。

虽然很少能在中世纪史料找到关于不良驾驶的记载,但验尸官卷宗中还是有一些事故致死的案例。在 1336 年伦敦发生的一起案件中,"两个车夫赶着两辆空车出城,正在催促他们的马匹前进时,其中一辆车的车轮突然脱落了",压在了一个叫艾格尼丝·德·西塞斯特尔的女人身上,导致她死亡。在另一起同样发生在伦敦的案件中,12 岁的男孩拉尔夫·德·迈姆斯在两匹马的牵引下驾驶着一辆装满水的马车,车的一个轮子压到了坐在街上解手的 7 岁男孩约翰·斯托雷,约翰当场死亡,而拉尔夫则弃车逃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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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尼斯国家档案馆的研究人员发现,探险家马可·波罗有一个以前不为人知的女儿,名叫阿涅塞。有关她存在的唯一现存记录是她的一份遗嘱碎片。遗嘱日期为1319年7月7日,并指定她的丈夫尼科莱托·卡尔博、她的父亲马可·波罗和另一个亲戚斯特凡诺·波罗为遗嘱执行人(fideicommissari)。

“阿涅塞的遗嘱,描绘了一幅亲密的家庭生活图景。”威尼斯东方大学研究员马塞洛·博洛格纳里说,“她提到了她丈夫的昵称尼科洛,以及他们的孩子芭芭拉、帕彭(绰号大肚汉)和弗朗切斯基诺,这位年轻的母亲想给他们留下一些东西,也正如文件所显示的那样,她也有一些东西要送给孩子们的老师克雷莫纳的拉斐尔、他们的教母贝文努拉和女仆蕾妮。”

在这一发现之前,据记录,马可与他的妻子多纳塔·巴多尔有三个女儿——芳汀娜、贝莱拉和莫雷塔,但阿涅塞的出生比他1300年的婚姻要早。马可·波罗于1295年结束了他史诗般的东方之旅,回到了威尼斯。他在1298年威尼斯和热那亚的一场海战后被俘,1299年从热那亚监狱获释,所以阿涅塞可能的出生年份有一个非常短暂的窗口。

据我们所知,马可·波罗只结过一次婚,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阿涅塞被牢牢保密,我们700年后才发现她。这并不是说她一定是非婚生子。她的遗嘱中没有提到母亲,母亲有可能在阿涅塞还是个婴儿时就去世了,留下马可一个鳏夫。然而,如果他们结婚了,也没有已知的记录,没有证据表明马可的新家庭一起抚养了他的第一个女儿。

我们从她的遗嘱中得知,她确实和她的父亲以及其他波罗家族的成员住在同一个街区(金口圣约翰教堂的教区)。马可在阿涅塞写下遗嘱后不到四年就去世了。他在临终前立下了一份遗嘱,指定他的妻子和他们的三个女儿为共同执行人。他的遗嘱很详细,有几项单独的遗赠。遗嘱没有提阿涅塞。同样这也不一定意味着她没地位,因为她在1319年就已经病到可以写遗嘱了,当时她才20出头,很可能在她父亲最后的疾病之前就已经去世了。

威尼斯国家档案的记录显示,与14世纪晚些时候马可·波罗家族的遗嘱纠纷相比,阿涅塞只是一个小插曲。1366年,马可与妻子多纳塔的长女芳汀娜,将自己已故丈夫的家族告上法庭。芳汀娜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巨额财产,包括了马可·波罗从蒙古大汗忽必烈的宫廷获得礼物,还有回来后在家族生意中赚得的财富。这笔遗产并不是婚姻共同财产——对于当时的已婚妇女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经济自主权——但她“蛇蝎心肠”的丈夫马可·布拉加丁从她手下抢走了遗产,然后还厚着脸皮把财富留给他的“蛇蝎心肠”的家人。

他们拒绝把钱还给她,并把钱委托给威尼斯的两位地方法官保管,他们是已故的马可·布拉加丁资产的管理人。当时已经65岁的芳汀娜并不甘心。她和她的律师不顾她有权有势的公婆和那些明显希望芳汀娜继续被剥夺遗产的既得利益者,向法官马可·丹多洛、乔瓦尼·米切尔和纳塔莱·盖佐出示了她父亲的遗嘱、他财物的完整清单以及所有证明这些财物是从她那里偷来的证据。

诉讼记录中记载的波罗遗产包括40匹马的丝绸、6条银腰带、12张地毯、几疋中国丝绸、16件用金线织成的朱红丝绸服装、91件其他丝绸服装、一袋羊绒、537个装有琥珀珠子的箱子、一张大金桌、金、银、红宝石和绿松石戒指、一袋芦荟木和一块被描述为“几乎变色”的丝绸。

经过漫长的法庭斗争,法庭作出了对芳汀娜有利的裁决,不仅判布拉加丁家族败诉,而且对他们的同僚,遗产管理人安德烈·康塔里尼和尼科洛·莫罗西尼秉公办事。布拉加丁家族必须全额偿还她被盗用的遗产,康塔里尼和莫罗西尼两位法官必须支付她的法律诉讼费用,数额为9个杜卡特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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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决斗——1397年8月7日在法国布雷斯地区布尔格,进行了中世纪最后一场大人物之间的司法决斗,一位年轻的领主杰拉尔·德·埃斯塔瓦耶对阵已经上了年纪的奥托·德·格朗松,如果早个十年,后者可能会让毛头小子杰拉尔吃不了兜着走,但是如今,着名的骑士奥托怕是已经力不从心。

奥托·德·格朗松出身于萨伏伊伯国沃州地区(现在属于瑞士)最顶级的豪门贵族,除了效忠萨伏伊伯爵,他的家族还世代为英国国王服务。奥托的曾叔父(也叫奥托)曾经跟随爱德华一世去圣地参加十字军,并在“长腿”遇刺时,为他吸出伤口中的毒药,救了他的性命(详见 《倚天屠龙记》里的十字军故事)。到了奥托这一代,他也是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的亲密伙伴,在百年战争中为英国而战,1372年,他在第二战场伊比利亚,被法国的盟友卡斯蒂利亚俘虏,在监狱里度过了两年。1374年,他被爱德华三世赎回,重新进入军队。当他的父亲于1386年去世时,他回到萨伏依,继承了圣克罗伊、格兰德库尔、库德芬、奥博讷和科佩的大片领地,成为了被称为“红伯爵”的阿梅迪奥七世的主要顾问。

除了是一位资深的军人,奥托·德·格朗松还是当时最杰出、最负盛名的吟游诗人,从苏格兰到西班牙都留下了他游历、冒险和吟唱的足迹,傅华萨在《编年史》中称赞他是骑士英勇的典范。他的好友,《坎特伯雷故事》的作者杰弗里·乔叟将他誉为 "法国诗人之花",并与他一起开创了情人节诗歌的时尚。厄斯塔什·德尚、克莉丝蒂娜·德·皮桑、阿兰·沙蒂尔、马丁·勒弗朗克、乔治·查斯泰兰、奥利弗·德·拉马什和乔叟等一大批诗人都曾模仿他创作的宫廷诗歌。凭借他的大量民谣,奥托使中世纪的爱情抒情诗发出了最后的光芒。

1391年“红伯爵”阿梅迪奥七世突然暴毙,年仅31岁,公爵的母亲波旁的博娜被指控谋杀了儿子,这场风波使萨伏伊各个地区的领主陷入严重的对立和混战。风流才子奥托疑似与博娜有情人关系,因而受到影响,导致他被免职,只得流亡到英国。1393年,他被缺席判处死刑,土地也被全部没收。为了家族产业,奥托只能去找萨伏伊的上级封君法国国王上诉。尽管他效忠于敌人英国,但奥托在查理六世的宫廷仍然受到了良好的接待,并得到广泛的同情,查理六世为他的清白做了担保,克里斯蒂娜·德·皮赞也写诗声援他。1395年,奥托被法国国王宣布无罪,并返回萨伏伊。

然而,萨沃伊的贵族们并没有因此放下武器,事业过于“国际化”的奥托在他的家乡纳沙泰尔湖地区并没有太好的人缘,年轻的新伯爵阿梅迪奥八世(后来被皇帝西吉斯蒙德提升为公爵,又在巴塞尔公议会中成为对立教宗费利克斯五世)也不打算放过他。1397年,在伯爵的法庭,政敌旧事重提,再次要求奥托为红伯爵的死负责。阿梅迪奥八世迫使奥托不得不接受了指控者,领地与他隔湖相望的杰拉尔·德·埃斯塔瓦耶提出的司法决斗。奥托当时大概不到60岁,因为超过这个年龄,从法律上说,他就可以不参加决斗了,但也不会年轻多少,因为他在1365年就已经结婚了。决斗的结果没有什么悬念,短兵相接了没有多久,奥托就被对手杀死在了决斗场。

这是中世纪最后一场涉及最高阶的统治者,有着国际影响的司法决斗。有人说,奥托垂涎杰拉尔的妻子,是导致二人决斗的诱因,但这不过是一个庸俗的传说,源于对 "名声"(拉丁文fama,"声誉")一词的误解。阿梅迪奥七世真正的死因也只是在打猎中受伤,感染了破伤风,与中毒之类的原因无关。不过,在奥托·德·格朗松的诗歌中,他的确有一个秘密的情人,有时被称为伊莎贝拉,有时又被称为“法兰西的烦恼”,从诗歌中看,此女地位之高令他望尘莫及,后人推测,很可能就是查理六世的王后巴伐利亚的伊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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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拉米尼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神圣罗马帝国一个着名的女骗子,是中世纪末期流行的"活圣人"或"圣女"风潮影响下的产物。

拉米尼特1480年左右生于奥格斯堡的一个工匠家庭,十几岁时就因放荡的生活方式以及拉皮条等活动被惩戒,放逐出城。但不到两年之后,她就因某些知名人士的说情,回到了城里,住在一个由加尔默罗会的圣安娜修道院资助的,为虔诚的寡妇和未婚妇女提供的集体宿舍,成为一名寄宿乞食者。作为免费食宿的回报,她有义务成为志愿者,参加修会举行的宗·教仪式,分发救济。在那里,她显然受到了周围环境对圣人的特殊虔诚和崇敬的影响。不久,安娜·拉米尼特就拥抱了这种虔诚而圣洁的生活,她只穿黑色衣服,声称自己受到了神圣的启示和来自天使的幻像,特别是与之同名的圣安娜。

更离谱的是,拉米尼特声称自己14年来从没有吃过任何食物,也没有任何排泄,只靠弥撒上的圣餐维生——这是上帝特别眷顾的标志。从1498年起,她不食人间烟火的活圣人名声迅速传播,吸引了大量来访者向她寻求帮助,通过帮人治疗、祈祷、指点迷津,十几年间她积累下一笔可观的财富。拉米尼特的名声甚至吸引到了马克西米连一世皇帝本人,后者亲自拜访了她,让她为自己预言,解读一些幻象,并为她和她的女仆提供了一些衣物。

马克西米连的第二任妻子比安卡·玛丽亚·斯福尔扎也是安娜·拉米尼特的崇拜者。她对皇后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后者让奥格斯堡的全体神职人员和所有的修士修女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祈福游行。1503年6月7日的这次游行中,皇后本人和她的随从都赤着脚,穿着黑色的忏悔袍,手里拿着燃烧的蜡烛,招摇过市。甚至连马丁·路德,在1511年从罗马回来,途径奥格斯堡时,也专程拜访过拉米尼特。

只有一个人对安娜·拉米尼特充满了怀疑,那就是皇帝的妹妹,巴伐利亚公爵夫人奥地利的库尼贡德。库尼贡德也是一位非常虔诚的贵族妇女,但对所谓不食人间烟火的说法嗤之以鼻。1513年她邀请拉米尼特前往慕尼黑的一家修道院,自丈夫巴伐利亚公爵阿尔布雷希特于1508年去世后,库尼贡德就隐退至此。她所考虑的不仅仅瞻仰一位圣女,她和其他修女设了一个陷阱:给拉米尼特准备了一间有窥测孔,可以在外面监视的房间。第一晚,她们就看到显然是饿慌了的拉米尼特拿出自己藏的水果大吃起来。床下的食物和窗外的排泄物都证实了她的骗局。

根据拉米尼特所谓的忏悔,她声称上帝允许她吃那一次,因为她因旅行而非常虚弱。但库尼贡德全不买账,一次例外就足以推翻十多年来的崇拜和信任。仁慈的巴伐利亚公爵夫人勒令她改过自新,然后将她释放了。但安娜·拉米尼特回到奥格斯堡后,试图继续扮演圣女,气愤的库尼贡德不得不写信,要求奥格斯堡城市议会给予公正的惩罚。1514年1月30日,马克西米连皇帝亲自下令,安娜·拉米尼特必须与他本人或奥格斯堡保持一天的旅行距离,也就是说,她再次被驱逐了。拉米尼特移居到弗莱堡,在那里她嫁给了一位丧偶的弩匠,并成为一名江湖医生。

安娜·拉米尼特的故事还没有结束,早在奥格斯堡定居期间,拉米尼特就与当地着名的巨富,韦尔瑟家族的子弟安东·韦尔瑟当了地下情人,两人之间还有一个私生子。拉米尼特被驱逐时,乘坐的就是韦尔瑟家族的马车。拉米尼特在弗莱堡定居后,安东·韦尔瑟来找她,想认领他们的儿子,还想把这个孩子送到奥格斯堡的一所学校上学。但实际上,那个孩子6年前就死了,安娜·拉米尼特和丈夫一直以来都秘而不宣,以此骗取情夫的抚养费。现在安东找上门来,拉米尼特又试图用继子,也就是弩匠与前妻的孩子冒名顶替,但这个骗局很快就被发现,闹上了法庭。

在三次审讯过程中,安娜·拉米尼特早先的更多欺诈行为被揭露出来,她售卖的一种草药在弗莱堡至少导致了一人死亡,最终,她被判为女巫,在1518年5月5日,被装入麻袋,投进萨讷河淹死。她的丈夫也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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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埃姆斯伯里修道院是法国着名的丰特弗罗王家修道院的分院,丰特弗罗的隐修会传统与许多修会不同,它同时设有女院和男院,均由当地女修道院院长管辖。托马斯·马洛里在他的《亚瑟王之死》中,选择这里作为圭妮薇尔王后和兰斯洛特爵士了却红尘之地,充满了传奇色彩。不过在14世纪末百年战争期间,这里被丑闻所困扰,引发一系列风潮。

1391年西比尔·蒙塔古当选埃姆斯伯里修道院的女院长,她生于 1368 年,是索尔兹伯里伯爵约翰·蒙塔古的妹妹。在中世纪,管理修道院需要承担行政和经济责任,同时还要履行精神职责。作为一名女性,西比尔不用像许多男性修道院院长那样有义务出席议会。然而,作为女院长,她也至少受到四位权势人物的管辖:教宗、国王、教区主教和丰特弗罗修道院的总院长。后者虽然在欧洲大陆,但在英格兰也有一位代理人,被称为监督,他有时会在全国各地奔波,处理修会的事务。

但由于英法之间的紧张关系,子母院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和谐,而埃姆斯伯里则扮演着抽烟喝酒烫头的叛逆青年角色。修道士们放弃了他们的神圣职责,有的甚至完全背弃了誓言;修女们与当地男子私通,更有甚者还被抓了现行。1398年,埃姆斯伯里的一位修女玛格丽特·格林菲尔德被揭发生下了一个孩子。5 月,也就是西比尔当选女院长约七年后,国王理查二世下令对修道院的管理进行调查,以便根据条例和章程对其进行改革,准备对修道院进行外部控制。

1399年1月,西比尔指控男修院年迈的的副院长罗伯特·道本尼是修道院管理混乱,丑闻丛生的罪魁祸首。尽管一些修女站在副院长一边,但强势的女院长还是将道本尼逐出了修道院,甚至连养活自己的抚恤金都没有。在随后的指控和反指控的骚动中,女院长继续以强势手段压制反对的声音,然而王室和教会的联合调查有利于副院长,认为其作为一名神甫,一贯声誉良好。尽管如此,西比尔坚持不让道本尼复职,只允许他领取养老金。

不过,道本尼副院长也不是任人欺负的软柿子,他没有选择继续走旷日持久的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利益,而是——雇佣了当地黑帮绑架女院长西比尔。1400年3月14日,一伙匪徒在夜幕降临后闯入修道院,西比尔和一些修女被囚禁了起来,女院长遭到粗暴对待,一些修道院的财宝也被抢走了。刚刚在内战中获胜并加冕的亨利四世国王在接到修女们的控诉之后,命令王室官员释放修女并恢复秩序,因为"城里的坏人劫走并囚禁了"她们。

然而道本尼副院长声称,他把西比尔控制起来是正当的,因为她违反了修会的会规和惯例。官方调查发现,西比尔院长企图将男修院的人数从12人减少到4人,空出的8个职位用俗家的教士(大概是她的盟友)取而代之。并自作主张的处理修道院的所有对外事务。道本尼还附加了一些半真半假的指控(法庭报告称 "还做了其他坏事"),但最核心的本质问题就是女院长试图集权。

当时是一个比较微妙的时刻,因为西比尔的男性亲属们坚定不移效忠的理查二世已经被亨利四世废黜并谋杀。她的哥哥索尔兹伯里伯爵约翰在抵抗新国王的叛乱中被重创,囚禁在塞伦塞斯特,未经审判即于1400年1月7日被斩首。王室官员向修会派出调查人员,"尽可能秘密地了解(修女们的)行为、管理和谈话"。很自然的,他们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让世俗当局有理由夺取修道院的财务控制权。当然,在实践中,被指派管理埃姆斯伯里修道院商业事务的办事员们与清廉无缘,他们把所有的利润都据为己有。

但西比尔的院长职位并没有被剥夺,在风波过去十多年后,女院长再次出现在官方记录中,她向国王亨利五世发出申诉,声称她已被逐出修道院,出于对人身安全的顾虑,不敢再次踏入修道院——不知道这位性格火爆的女士又做了什么搞得自己如此众叛亲离的事情。最终,坎特伯雷大主教亨利·奇切利不得不出面干预。1415年2月7日,亨利五世命令她“从属于埃姆斯伯里修道院的精神和世俗财产中为自己和仆人领取适当的生活费”,直到大主教对修道院进行视察并纠正弊病为止。有关这些反复调查的信息没有流传下来,但西比尔·蒙塔古仍继续担任修道院院长多年,并于 1420 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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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西班牙是个对犹太人相对友好的地方,犹太人相当程度地融入了西班牙城市生活,即使是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大公会议为限制犹太人与基督徒的交往而要求犹太人穿戴特殊标志的歧视性教令,西班牙各王国也并未执行。然而,以14世纪佩德罗一世和恩里克二世的内战为引(“残忍者”佩德罗一世对犹太人非常善良,获得了他们的广泛支持,引发基督徒的不满,但内战的胜利属于恩里克二世),统治者开始纵容和鼓励基督教徒们对犹太人的敌意。

宫廷忏悔神父,埃西哈的总执事费朗·马丁内斯多年来一直在煽动当地居民反对犹太人。尽管宫廷和教会反对其激进立场,将其罢免和起诉,但并未有效制止他的活动。第一次反犹太人骚乱终于在1391年3月从塞维利亚开始。6月6日,发生了第一场屠杀。数以千计的犹太人被杀害,许多人被迫接受洗礼。在这一年里,大屠杀蔓延到西班牙全境。这些事件拉开了大规模皈依的序幕。1391年反犹太事件是伊比利亚半岛犹太人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在许多社区,它导致了大多数犹太人大规模皈依基督教,一些人逃了出来,而另一些人则被杀害。巴伦西亚和巴塞罗那的犹太社区不复存在,那里的幸存者不得不搬迁到其他犹太社区。

1391年8月10日,阿拉贡王国赫罗纳市的近1000名犹太人在赫罗纳塔楼避难,该塔是一个与城墙相连的坚固建筑,是城市防御建筑的一部分。赫罗纳的犹太人能够躲在这里寻求庇护,已经相当幸运,但暴力事件并没有立即平息,塔内的生活条件迅速恶化,因为在夏天最热的时候,数百人彼得比挤在一个小空间里。9月25日,在最初的暴力事件发生六个多星期后,塔被暴徒们攻破。

在塔楼里避难的犹太人中,有两个名叫尤塞夫·法尔科和他年轻且怀孕的妻子阿斯特鲁加。他们和其他许多赫罗纳的犹太人一样,不得不接受皈依基督教的条件,以离开塔楼,保住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在对犹太人的第一次袭击发生后的几周内,他们接受了洗礼,改名为佩雷·德·巴尼奥莱和布兰卡。不久之后,布兰卡生下了他们的儿子米克尔。然而,不到一年后,佩雷就去世了,留下布兰卡作为儿子的监护人和米克尔所继承的巨大财产的用益权人。

布兰卡的情况在中世纪后期的妇女中并不罕见。妇女通常被指定为其子女的监护人,并被赋予管理其子女继承资产的法律权利。但在佩雷死后的几十年里,布兰卡的特殊身份让她的生活有了独特性。作为一个改宗者,布兰卡现在是基督教社区的一部分,但她的改宗——在危机和外部压力下的皈依——意味着她继续与赫罗纳的犹太社区保持紧密联系。这些关系包括佩雷的家人,在佩雷死后几个月,她与他们发生了冲突。

1392年12月7日,一位当地法官在布兰卡位于赫罗纳犹太人区的房子里起草了一份文件。在这份文件中,转述了阿拉贡国王胡安一世应布兰卡的请求而发出的一封王家信件的内容。这封信确认布兰卡是她儿子米克尔的监护人,并且她保留了对其已故丈夫财产的用益权。布兰卡的监护人地位曾经受到了佩雷家人的质疑,因为她在佩雷死后的两个月内又结婚了。

她的新丈夫费雷尔·德·蒙卡达是来自巴塞罗那的改宗者。像布兰卡这样的年轻寡妇再婚不足为奇,但很少在丈夫去世后这么快。在犹太人的实践中,出于对孤儿寡妇的福利,鼓励寡妇再婚,但在某些情况下,家族对孩子的关心可能阻止了寡妇再婚。一些拉比强烈反对寡妇不考虑其子女的最佳利益而再婚。

根据塔木德律法,寡妇在最小的孩子24个月大之前不应该再婚。所罗门·伊本·阿德雷特是14世纪加泰罗尼亚地区最有影响力的拉比之一,他认为,已故父亲的家族拥有孩子的监护权,他劝说一些犹太妇女拒绝再婚,主要是担心他们的孩子会受到伤害。当然,布兰卡不再是犹太人,因此拉比的禁令对她没有权威。有趣的是,加泰罗尼亚的法律禁止基督教的寡妇在其配偶死后一年内再婚。因此,布兰卡的快速再婚,而且与她周围社区以外的一个男人结婚,无论从犹太教还是基督教的标准来看都不同寻常。

然而,尽管宗教身份发生了变化,布兰卡仍然遵循犹太人的惯例,在遇到困难时,越过城市当局,直接向国王或王后求助。虽然从技术上讲,任何臣民都有权向君主上诉,不过阿拉贡王国的犹太人直属于王室,在遇到问题时,他们就会依赖这种联系。在1388年,胡安一世迎娶他的王后巴尔的维奥兰特时,赫罗纳的犹太人社区被国王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了王后,让她享有犹太人的税金,也使她有权与国王本人一起负责解决他们的问题。

因此,当布兰卡对儿子的监护权因她的再婚而受到威胁时,她直接向国王申诉,要求确认她的角色。国王签发了一份确认书,确认她作为儿子监护人和丈夫财产用益权人的地位。在这里,布兰卡似乎同时利用了基督教和犹太教对她有利的部分,回避对她不利的条款,以确保她对儿子的持续监护权,前夫遗产的用益权,以及任命任何她中意的人作为代理人的权力。

在随后的几年里,布兰卡展示了她对大量继承资产的精明管理。作为一名犹太人,佩雷曾是赫罗纳的主要放债人之一,是富有而强大的法尔科家族的成员。米克尔继承了数百张信贷票据,涉及向赫罗纳和周围农村的犹太人、基督徒和改宗者提供长期和短期贷款。在管理这些财产时,布兰卡依靠犹太人、改宗者和基督徒的各式法律代表,包括她丈夫和其他亲属,确保它们不断增值。

然而,在1394年6月,布兰卡和费雷尔遇到了麻烦,他们在附近的卡尔德斯·德·马拉维亚镇因被指控秘密从事犹太教活动而被捕。他们在维奥兰特女王的命令下获得了自由,但几个月后他们再次被捕,这次是在赫罗纳。布兰卡向胡安国王求助,这对夫妇再次获得了自由,被没收的财产也被归还。根据现存的证据,很难评估布兰卡和费雷尔是继续信奉犹太教还是接受了他们的新信仰。

在1391年整个西班牙的反犹运动中,成千上万的新改宗者成为基督徒,他们的皈依真实性问题很难回答。但当局肯定对这些改宗者的诚意感到焦虑,并努力尝试将新改宗者与他们的犹太亲属分开。1391年,国王颁布了一项法规,对犹太人和天主教徒同居判处死刑。来自赫罗纳的公证记录的证据表明,这种规定是无效的,因为犹太人和改宗者继续在一起生活和吃饭,并作为伙伴和客户从事商业活动。

这些记录还告诉我们,布兰卡开始将自己和米克尔在赫罗纳拥有的各种资产剥离出来。在1395年,即她被捕后的第二年,布兰卡开始出售她管理的数百张债权书。她卖的许多人是她前夫的家族成员——法尔科家族。事实上,这些销售合同中有许多是与该家族的女性犹太人签订的,尤其是布兰卡的前妯娌。这些合同突出表明,布兰卡继续与她的前婚姻家庭,特别是亲属群体中的女性成员保持着联系。

布兰卡为什么要剥离这些资产?维奥兰特王后在1410年发出的一封王家信函为我们提供了答案。在这封信中,维奥兰特命令没收布兰卡、费雷尔和米克尔在赫罗纳的所有财产,因为他们被判定为隐性犹太人:继续秘密信奉犹太教的改宗者。这一判决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因为他们一家在1396年(她最后一次出现在公证记录中)和1407年之间的某个时候离开了赫罗纳,搬到了葡萄牙,在那里他们又恢复了犹太教信仰。

布兰卡的生活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在1391年暴力事件后皈依基督教的犹太妇女的经历。改宗者往往继续与他们的犹太家庭保持密切联系,同时也在基督教社区内发展联系。基督教当局对他们持怀疑态度,试图将犹太人和改宗者分开,但收效甚微。在15世纪,随着越来越多的犹太人皈依基督教,这些怀疑将继续存在,并有所增长。到15世纪的最后一刻,伊莎贝尔女王和费尔南多国王建立了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不久之后,即1492年,犹太人被完全驱逐出西班牙王国,结束了西班牙近15个世纪的犹太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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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3-12-20 22:31 | 只看该作者
先马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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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2:15 | 只看该作者
于赓哲:武则天时期一位神尼与之类似,号称每天只吃一麻一米,而且卜算如神,实际上每到夜间就和党羽大吃大喝,聚众**。后来明堂大火,老尼来慰问,正恼火的武则天痛骂:“汝常言能前知,何以不言明堂火?”尽数没为官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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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3-12-21 16:17 | 只看该作者
butt dr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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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3-12-21 16:31 | 只看该作者
——1397年8月7日在法国布雷斯地区布尔格,进行了中世纪最后一场大人物之间的司法决斗,一位年轻的领主杰拉尔·德·埃斯塔瓦耶对阵已经上了年纪的奥托·德·格朗松,如果早个十年,后者可能会让毛头小子杰拉尔吃不了兜着走,但是如今,着名的骑士奥托怕是已经力不从心。

奥托·德·格朗松出身于萨伏伊伯国沃州地区(现在属于瑞士)最顶级的豪门贵族,除了效忠萨伏伊伯爵,他的家族还世代为英国国王服务。奥托的曾叔父(也叫奥托)曾经跟随爱德华一世去圣地参加十字军,并在“长腿”遇刺时,为他吸出伤口中的毒药,救了他的性命(详见 《倚天屠龙记》里的十字军故事)。到了奥托这一代,他也是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的亲密伙伴,在百年战争中为英国而战,1372年,他在第二战场伊比利亚,被法国的盟友卡斯蒂利亚俘虏,在监狱里度过了两年。1374年,他被爱德华三世赎回,重新进入军队。当他的父亲于1386年去世时,他回到萨伏依,继承了圣克罗伊、格兰德库尔、库德芬、奥博讷和科佩的大片领地,成为了被称为“红伯爵”的阿梅迪奥七世的主要顾问。

除了是一位资深的军人,奥托·德·格朗松还是当时最杰出、最负盛名的吟游诗人,从苏格兰到西班牙都留下了他游历、冒险和吟唱的足迹,傅华萨在《编年史》中称赞他是骑士英勇的典范。他的好友,《坎特伯雷故事》的作者杰弗里·乔叟将他誉为 "法国诗人之花",并与他一起开创了情人节诗歌的时尚。厄斯塔什·德尚、克莉丝蒂娜·德·皮桑、阿兰·沙蒂尔、马丁·勒弗朗克、乔治·查斯泰兰、奥利弗·德·拉马什和乔叟等一大批诗人都曾模仿他创作的宫廷诗歌。凭借他的大量民谣,奥托使中世纪的爱情抒情诗发出了最后的光芒。

1391年“红伯爵”阿梅迪奥七世突然暴毙,年仅31岁,公爵的母亲波旁的博娜被指控谋杀了儿子,这场风波使萨伏伊各个地区的领主陷入严重的对立和混战。风流才子奥托疑似与博娜有情人关系,因而受到影响,导致他被免职,只得流亡到英国。1393年,他被缺席判处死刑,土地也被全部没收。为了家族产业,奥托只能去找萨伏伊的上级封君法国国王上诉。尽管他效忠于敌人英国,但奥托在查理六世的宫廷仍然受到了良好的接待,并得到广泛的同情,查理六世为他的清白做了担保,克里斯蒂娜·德·皮赞也写诗声援他。1395年,奥托被法国国王宣布无罪,并返回萨伏伊。

然而,萨沃伊的贵族们并没有因此放下武器,事业过于“国际化”的奥托在他的家乡纳沙泰尔湖地区并没有太好的人缘,年轻的新伯爵阿梅迪奥八世(后来被皇帝西吉斯蒙德提升为公爵,又在巴塞尔公议会中成为对立教宗费利克斯五世)也不打算放过他。1397年,在伯爵的法庭,政敌旧事重提,再次要求奥托为红伯爵的死负责。阿梅迪奥八世迫使奥托不得不接受了指控者,领地与他隔湖相望的杰拉尔·德·埃斯塔瓦耶提出的司法决斗。奥托当时大概不到60岁,因为超过这个年龄,从法律上说,他就可以不参加决斗了,但也不会年轻多少,因为他在1365年就已经结婚了。决斗的结果没有什么悬念,短兵相接了没有多久,奥托就被对手杀死在了决斗场。

这是中世纪最后一场涉及最高阶的统治者,有着国际影响的司法决斗。有人说,奥托垂涎杰拉尔的妻子,是导致二人决斗的诱因,但这不过是一个庸俗的传说,源于对 "名声"(拉丁文fama,"声誉")一词的误解。阿梅迪奥七世真正的死因也只是在打猎中受伤,感染了破伤风,与中毒之类的原因无关。不过,在奥托·德·格朗松的诗歌中,他的确有一个秘密的情人,有时被称为伊莎贝拉,有时又被称为“法兰西的烦恼”,从诗歌中看,此女地位之高令他望尘莫及,后人推测,很可能就是查理六世的王后巴伐利亚的伊莎


应该是最近某部电影的原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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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6:37 | 只看该作者
cauchua2 发表于 2023-12-21 16:31
——1397年8月7日在法国布雷斯地区布尔格,进行了中世纪最后一场大人物之间的司法决斗,一位年轻的领主杰拉 ...

电影《最后的决斗》是傅华萨《闻见录》里记载的真实事件改编,人物和案件都是真实存在,不是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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