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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伊头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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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裹小脚现在也变成满清专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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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2-2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缠足之始,世人率引“金莲”、“新月”故事为证,则以齐东昏侯之潘妃、南唐李后主之宫嫔娘,由是人多效之。又有谓始于唐太宗时者,则见于宋车若水《脚气集》。又谓始于五代者,则见于陶宗仪《辍耕录》、张邦基《墨庄漫录》也。实则周、秦始有一二,自汉、晋以至唐、宋,日渐增益,至元、明而大盛,乃遂相沿成俗,以天足为贫**之专有物矣。抑又闻之,唐有官妓,教坊乐部,粉黛成列,凡遇宴会,辄令歌舞自效。继以舞时足巨非美观也,乃绕帛使纤,便于回旋行进,则窈纠容与而益增仪态矣,于是士大夫悦之。良家妇女乃以为取媚男子之道在是,而富贵之家为尤甚,则以逸居无事,务为修饰,但求得充男子之玩物已也。久之群相仿效,浸成风尚,以至于今(**海妇女服装无不取法于[A106][A107],亦其例也)。盖缠足之事,起源于唐,滋蔓于宋,而大盛于元、明。若由唐以上溯前代,仅有一二为特殊之妆饰,不能以少数而概全体也。《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缠纵。”又云:“今赵女、郑姬,揄修袖,蹑利屐。”曰“缠”、曰“利”,可知其非天足矣。


老娘接触过相关学者,之后想起一本书,叫<采菲录>
http://www.505dh.com/dianji/6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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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4-2-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容易注册上 发表于 2024-2-25 21:26
客家人和疍民是不裹脚的。到了清朝末年,裹脚变成了军备竞赛一样越裹越小,从地主富户到贫家,甚至连满人都 ...

根据当年接触的学者说法,先从妓院里出来的。
之后是经常逛这地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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