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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teven7in

[日剧] [火9]『リーガル・ハイ』(Legal·High)堺雅人/新垣结衣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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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5楼月形翔于2012-06-02 00:37发表的  :

说表妹黑,是她肯定用了一些手段获得了最后的遗书,这手段很精明,不符合她扮演的性格,表里不一。

但是这倒不是说她是个坏人,至少结果上她保住了德松酱油,并不是为了钱,为了钱直接卖掉更省心。保住酱油厂这事和她对表姐们说的目的是一致的。

.......
操纵人的能力可是所有能力最强的哦,比如玩三国,说得力强的完全可以让对方武将造反,例如吕布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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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遗书是老爷死前一天写的

我白看了?剧里有说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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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1楼shramm于2012-06-02 12:14发表的  :
首先遗书是老爷死前一天写的

我白看了?剧里有说到这一点?
有,不记得是堺叔还是gakki说的,而且上面还写了日期。所以这要不是司法剧是推理剧的话,我直接就怀疑是保姆毒死的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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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的那版是前一天写的。剧里明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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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1楼shramm于2012-06-02 12:14发表的  :
首先遗书是老爷死前一天写的

我白看了?剧里有说到这一点?
好吧,请仔细看片……打了那么大段话的我的感受你不能这么打击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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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8楼月形翔于2012-06-02 04:24发表的  :
我说那些并非脑补,而是推理,并且存在情景证据。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的意思就是和第一话那样只是有杀人的可能性。我也不敢跟这次一样断言第一话,因为线索太少,但是第七不是这样,要区别对待。

所谓的可能性,其实就是两个关键的分歧,保姆事先知道遗书,还是不知道遗书。可是根据线索,不知道遗书的路完全堵死了。
.......
撇开一些细节 即使你这个就是真相也不可能有实在的证据支持的...
说到第一话 其实那个漏洞也很大只是证明了那女大学生在说谎并没有证明坐那里的就是那男的 这两种件事可不是互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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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5楼shramm于2012-06-02 12:39发表的  :

撇开一些细节 即使你这个就是真相也不可能有实在的证据支持的...
说到第一话 其实那个漏洞也很大只是证明了那女大学生在说谎并没有证明坐那里的就是那男的 这两种件事可不是互斥的

我的推理又不是给法官看的,也没有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使用心计,不能表里不一。

是为观众们证明他是个腹黑而已,这些证据已经足够了,另外遗书是实在的证据。

如果在法庭上小保姆撒谎说不知道遗书的存在的话,那么古美门就会用我那一段话来证明小保姆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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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期是前一天吗? 这样反而倒增加了不知情的可能性...
因为老头和小保姆都不可能知道老头什么时候死 所以如果小保姆是有预谋的应该越早行动越好 也就是只要让那份遗嘱是在三少爷的那份后面的日期写的就行了
结果刚写完第2天老头就走了 不管这小保姆是不是精于算计的 这运气也神了吧...
当然LS有人说是毒死什么的应该是不可能的...
不过可以是盖被子盖住脸让他窒息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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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7楼shramm于2012-06-02 12:49发表的  :
日期是前一天吗? 这样反而倒增加了不知情的可能性...
因为老头和小保姆都不可能知道老头什么时候死 所以如果小保姆是有预谋的应该越早行动越好 也就是只要让那份遗嘱是在三少爷的那份后面的日期写的就行了
结果刚写完第2天老头就走了 不管这小保姆是不是精于算计的 这运气也神了吧...
当然LS有人说是毒死什么的应该是不可能的...
不过可以是盖被子盖住脸让他窒息之类的...
保姆不愿意写早是因为她不敢肯定老人会不会写新的遗书,另外两兄弟有遗书她似乎是知道的,姐姐的遗书是老爷死不久之前,遗书以最新的效力,保险起见的话当然是越近越好。

我觉得被子盖杀这想法不错,这点我同意,为了确保自己的遗书日期是最新的,是有这个可能性,就是我也不清楚法医是不是能看出来。但是如果家人认为是正常死亡,就不会请法医鉴定,就能蒙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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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剧里面真相什么不重要,第一集开始就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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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8楼月形翔于2012-06-02 04:24发表的  :
我说那些并非脑补,而是推理,并且存在情景证据。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的意思就是和第一话那样只是有杀人的可能性。我也不敢跟这次一样断言第一话,因为线索太少,但是第七不是这样,要区别对待。

所谓的可能性,其实就是两个关键的分歧,保姆事先知道遗书,还是不知道遗书。可是根据线索,不知道遗书的路完全堵死了。
.......
“首先遗书是老爷死前一天写的,白天保姆一直在照顾他,至少不会留出很长的时间让老人单独写遗书,因为笔墨需要自己准备等。

如果是等保姆离开后才写的,保姆一直照顾老爷到睡着,感受要死的老爷半夜还能起身自己起来电灯准备毛笔,自己磨墨?然后自己找到书,写好以后,把书放回原位,自己把笔墨收拾好不留下痕迹,最后乖乖的回去拉上被子睡觉?这是不是已经脱离了正常的情况?就算是夜间自己写,辛苦写遗书写完后,也应该留在台面上,自己坐在那里离开人世或者回床上离开人世,房间不应该那么整洁。”

首先,白天保姆一直在照顾他这一点就是不成立的,保姆的正职并不是保姆,她是德松酱油的正式职工,负责事务工作,白天是要正常工作的,只有在每天下班之后和工作闲余才负责老爷的起居。她上法庭的时候说了自己的职业是德松酱油的职员,负责事务工作,如果是全天候负责老爷起居的保姆的话,作为德松家没必要给她安排事务员这个职位,直接雇她当专职保姆就行了,既然她的职位是事务员当然白天要正常工作,不可能全天候负责老爷的生活起居

“最后,假设一切都是老头隐瞒了保姆做的,为什么要把遗书藏起来,而且相当隐秘。那么老头死了以后,万一保姆没有去选那本书带走?或者没有打开,甚至打开了没有翻到遗书的页面,不知情离开了,那遗书岂不是无用了?无论怎么假设,老头都没有隐藏遗书的理由。

无法用其他可能性去解释,路已经被堵死,只能是表妹准备的笔墨,她知道遗书的存在知道一切,然后她叫来了表姐,提示了老年痴呆的可能性,最后掌控了一切。如果她真的有很纯真那条路走,她就不会背叛三少爷,也不会拿到遗产不还给真正的继承人。”

还是有其他的可能性来解释的:老爷是真的有老年痴呆症,不过说不定只是轻度而已,他并不是故意想把遗书藏起来而写在书的后面,只是轻度老年痴呆症患者想到平时一个职工除了本职工作以外还要照顾自己的起居,对自己的产业真的非常热爱而在白天一时兴起随手写了封遗书在一本书的最后一页而已,写完后他自己说不定都忘了,根本不存在什么故意隐藏遗书这种问题。


总之,这部剧并不是推理剧,真实的线索根本就没有完全给全,老爷生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完全没提,表妹到底只傻人有傻福还是腹黑就只能全靠脑补,想脑补成黑的也行,想脑补成白的也行,都只是可能性的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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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结局你想怎么理解都行。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一定要说服对方认同自己的观点,太蛋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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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0楼司马宙于2012-06-02 14:06发表的  :

“首先遗书是老爷死前一天写的,白天保姆一直在照顾他,至少不会留出很长的时间让老人单独写遗书,因为笔墨需要自己准备等。

如果是等保姆离开后才写的,保姆一直照顾老爷到睡着,感受要死的老爷半夜还能起身自己起来电灯准备毛笔,自己磨墨?然后自己找到书,写好以后,把书放回原位,自己把笔墨收拾好不留下痕迹,最后乖乖的回去拉上被子睡觉?这是不是已经脱离了正常的情况?就算是夜间自己写,辛苦写遗书写完后,也应该留在台面上,自己坐在那里离开人世或者回床上离开人世,房间不应该那么整洁。”

.......
非也非也,这个保姆是全职照顾老人的,只是挂名为员工。

一个垂死老人必须全职照顾,你觉得不是这样是因为你没照顾过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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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9楼watcherw于2012-06-02 13:07发表的  :
这剧里面真相什么不重要,第一集开始就说明了
一点也不重要,这不是这部片爱好者一起搞基的机会么?
引用第221楼wangabo于2012-06-02 14:11发表的  :
其实结局你想怎么理解都行。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一定要说服对方认同自己的观点,太蛋疼了。
证据在于遗书,还有一个人是否腹黑并没有法律上的证明方式,说出来是给同好看的。

没有战,也没有一定要认同,你在外野战多了,放轻松。

只是爱好者在搞基而已。这部片讨论起来多有意思,好过大家闷头看。上论坛不就是为了看讨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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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2楼月形翔于2012-06-02 14:24发表的  :

非也非也,这个保姆是全职照顾老人的,只是挂名为员工。

一个垂死老人必须全职照顾,你觉得不是这样是因为你没照顾过老人。
所以我说了,老爷生前是个怎么样的人一点都没提,所谓“垂死老人”这一点就不一定是成立的,你觉得一个老人死之前一定是全天躺在床上需要人全职照顾是因为你没见过前天还能自己烧饭给自己吃后一天就坐在那里静静地一个人去了的自然死亡的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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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4楼司马宙于2012-06-02 14:32发表的  :

所以我说了,老爷生前是个怎么样的人一点都没提,所谓“垂死老人”这一点就不一定是成立的,你觉得一个老人死之前一定是全天躺在床上需要人全职照顾是因为你没见过前天还能自己烧饭给自己吃后一天就坐在那里静静地一个人去了的自然死亡的老人吧
剧中提到过老人一切生活均由保姆一人照顾。所以她的证词才有最大的说服力。

既然剧中的老人需要照顾,证明身体情况并不好,拉屎拉尿的都要服侍,如果要照顾老人,那么老人但凡有一点动静就要注意,不可能离开去工作。工作回来老人拉裤子上,三少爷还不炒了她?

那么你给的老人的情况就是健康的,又健康又老年痴呆,突然写下遗书又马上忘却,老年痴呆忘却了遗书却记得收拾笔墨藏起书坚决不被人发现。这还不是主动隐藏?

而且笔墨动过的话,一定会有痕迹。不要跟我说毛笔碰巧在短时间内干了,墨台的墨迹瞬间就消失了。

然后保姆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出了书,并且打开了书,并且翻到了最后一页看到了老人写下却遗忘的遗书……这也太“都合”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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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7楼haozi513于2012-05-31 12:41发表的  :




你中套了
.......

。。。我知道他想表达的是腹黑呀,单纯想婊一下小保姆的台词念白功力,不觉得这样念台词的方法听起来很难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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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5楼月形翔于2012-06-02 14:39发表的  :

剧中提到过老人一切生活均由保姆一人照顾。所以她的证词才有最大的说服力。

既然剧中的老人需要照顾,证明身体情况并不好,拉屎拉尿的都要服侍,如果要照顾老人,那么老人但凡有一点动静就要注意,不可能离开去工作。工作回来老人拉裤子上,三少爷还不炒了她?

.......
照顾老人并不是说只有在老人虚弱地连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才需要时时刻刻地陪护。老年人都是很怕寂寞的,就算是健康的老人也需要有人常常陪着他说会话。而且剧中说的并不是“一切生活均由保姆一人照顾,所以证词最可信”,而是说“这个保姆是跟老人最亲近,又经常悉心照料他,所以她的证词才会可信”。一个老人的儿子、女儿都没什么时间理他,只有自己家族企业的一个员工会在下班后陪自己说说话,每天晚上读书给自己听,跟没时间理老人的儿女比起来,就算不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照顾老人,也可以说是跟他最亲近的人。而且当表妹被问到她认为老人为什么会写下三封遗书的时候,她说的是她觉得大概是因为老人非常寂寞吧,所以只要家里稍微对他好一点,他就马上写下新的遗书把财产都留给他。还提到她每天晚上睡觉前会给老人读书,只要有稍微感人的场面老人就会流泪,而根本没说过她白天有如何如何照顾老的人,如果她白天也负责照顾老人的话,白天老人感到寂寞的牢骚一定会更多吧,比如儿女只顾工作完全不理自己什么的在白天儿女确实不理他的时候更容易发出这种感叹,所以我觉得这说明她白天并不一定也在照顾老人。当然,当认定她是黑的时候,这些证言就可以直接无视了。这都只是可能性的问题。

至于收拾笔墨的问题。。。。写完了就顺手收拾好了,笔墨的痕迹什么的。。。剧中哪里有一秒钟提过笔墨的痕迹了?但是没提过不代表一定没有啊,这部剧如果关注点是在死因上的话,警察自然会调查老人死前有没有什么不一样,这样应该就会有人提到老人死前一天房间里的笔墨被动过的事情了,但是这剧的关在焦点是在遗嘱上,完全没有人去怀疑过死因,所以自然没有人会关注老人前一天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啊,造成的结果就是剧中没提到而已。至于藏起书,他哪里藏起书了?不是就放在书架上嘛,既不突出,也不隐蔽,很正常地放在书架上。写完了收拾好笔墨,过了一会儿,忘记自己刚才干了什么把书又放回了书架就不行吗?甚至还可以脑补一下,其实他死前一天晚上本来是想告诉表妹他新立了遗嘱的,所以才故意让表妹那这本书出来读给他听,因为等读完了表妹就会发现书后面的遗书了,只是他自己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所以才没有说出来而已。当然,这样脑补跟我前面说的老人写完遗嘱后就忘了有所矛盾,虽然我也可以用晚上老人又突然想起来这种说法来强硬地解释,但是我还可以换另一种脑补方式:老人白天在书的后面写完遗嘱,把笔墨砚台都收拾好以后,就把书放在身边,然后表妹晚上来照顾他的时候,睡觉前老人就让表妹读这本放在身边的书给他听,他本来是准备表妹读着读着翻到最后一页看到遗嘱给她一个惊喜的,只是老人听着听着自己就睡着了,所以才没有说出来而已。

还是那句话,老爷生前到底是怎么样的根本没有明说,老人生前到底是不是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有人时时刻刻看护以及表妹到底是全职保姆还是在工作闲余兼任保姆就是你我最大的分歧点了,你认定老人生活无法自理,拉屎拉尿都要照顾,你觉得根据剧中的情报已经可以推理出这种结论了,而我只是觉得剧中所给出的线索并不完全,无法得出这种结论,要推理只能进行脑补,所以我这里只是提出另外一种脑补方案而已。至于“都合”主义,没有“都合”主义哪里来的电视剧?无论是小说还是电视剧,讲究的不都是“无巧不成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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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7楼司马宙于2012-06-02 18:27发表的  :

照顾老人并不是说只有在老人虚弱地连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才需要时时刻刻地陪护。老年人都是很怕寂寞的,就算是健康的老人也需要有人常常陪着他说会话。而且剧中说的并不是“一切生活均由保姆一人照顾,所以证词最可信”,而是说“这个保姆是跟老人最亲近,又经常悉心照料他,所以她的证词才会可信”。一个老人的儿子、女儿都没什么时间理他,只有自己家族企业的一个员工会在下班后陪自己说说话,每天晚上读书给自己听,跟没时间理老人的儿女比起来,就算不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照顾老人,也可以说是跟他最亲近的人。而且当表妹被问到她认为老人为什么会写下三封遗书的时候,她说的是她觉得大概是因为老人非常寂寞吧,所以只要家里稍微对他好一点,他就马上写下新的遗书把财产都留给他。还提到她每天晚上睡觉前会给老人读书,只要有稍微感人的场面老人就会流泪,而根本没说过她白天有如何如何照顾老的人,如果她白天也负责照顾老人的话,白天老人感到寂寞的牢骚一定会更多吧,比如儿女只顾工作完全不理自己什么的在白天儿女确实不理他的时候更容易发出这种感叹,所以我觉得这说明她白天并不一定也在照顾老人。当然,当认定她是黑的时候,这些证言就可以直接无视了。这都只是可能性的问题。

至于收拾笔墨的问题。。。。写完了就顺手收拾好了,笔墨的痕迹什么的。。。剧中哪里有一秒钟提过笔墨的痕迹了?但是没提过不代表一定没有啊,这部剧如果关注点是在死因上的话,警察自然会调查老人死前有没有什么不一样,这样应该就会有人提到老人死前一天房间里的笔墨被动过的事情了,但是这剧的关在焦点是在遗嘱上,完全没有人去怀疑过死因,所以自然没有人会关注老人前一天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啊,造成的结果就是剧中没提到而已。至于藏起书,他哪里藏起书了?不是就放在书架上嘛,既不突出,也不隐蔽,很正常地放在书架上。写完了收拾好笔墨,过了一会儿,忘记自己刚才干了什么把书又放回了书架就不行吗?甚至还可以脑补一下,其实他死前一天晚上本来是想告诉表妹他新立了遗嘱的,所以才故意让表妹那这本书出来读给他听,因为等读完了表妹就会发现书后面的遗书了,只是他自己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所以才没有说出来而已。当然,这样脑补跟我前面说的老人写完遗嘱后就忘了有所矛盾,虽然我也可以用晚上老人又突然想起来这种说法来强硬地解释,但是我还可以换另一种脑补方式:老人白天在书的后面写完遗嘱,把笔墨砚台都收拾好以后,就把书放在身边,然后表妹晚上来照顾他的时候,睡觉前老人就让表妹读这本放在身边的书给他听,他本来是准备表妹读着读着翻到最后一页看到遗嘱给她一个惊喜的,只是老人听着听着自己就睡着了,所以才没有说出来而已。

.......
哈哈,写得好!

因为你的一切都是偶然的说法实在是可信度不大,并且有矛盾的地方。

我不认为老人动笔会不惊动保姆,保姆是全日制的,也就是她必须关心老人的一切,她不是正常员工这是肯定的,一个随时要照顾老人的保姆,我不认为会给她什么别的工作,老爷有什么动静她必须随时到位。因为是用毛笔写的,当然会牵扯到笔墨问题。搬出笔墨再收拾笔墨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这样一个老人,可不是能静悄悄偷偷并迅速进行的事情,不是能在不惊动保姆的情况下做到的。

而写完收拾笔墨这种事情你认为他很健康,活蹦乱跳,又说他是写完忘记了等等是矛盾的,为什么忘记遗书却记得收拾笔墨。

当然你的这结果是无数的巧合的结合,在无数的巧合中走出一条路不容易。现在你主张老人没忘记遗书,而是要给出遗书只是失误了。但是这推理中有一个错误的地方。我标成红字。

很明显,请看那本书的厚度,怎么想也不可能读完到最后一页吧?而且读的内容明显并非末尾,你这个推理不成立。



好啦,我到这差不多到这就可以了。能让我打那么多字都是因为这神片啊!收拾心情等下一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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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姆应该是腹黑,法庭上否认老年痴呆那就觉得挺莫名其妙的……
否认的话遗产只会判给大哥二姐,三弟肯定是捞不到她自己也知道
剧中也没表现出她对大哥二弟有多亲……如果真的为了酱油,那也不可能判给他俩啊,判给他俩酱油不也完蛋了。。。


总之这剧真不错,这么多开放式结局,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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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激烈的討論!(不是戰哦,留白空間很大所以各位大人抒發自己的見解而已XD)於是我的猜想……首先我覺得千春是知道自己有遺書才找的姐姐
千春一直在猶豫是否應該繼承,如果真知子中途沒有懷疑並且當著千春的面揭穿三男的變賣公司的實情的話,如果三姐弟能平分或者合作經營,千春發展下去很可能就放棄了,我覺得當時演員的眼神很能說明問題,她本來說「就是啊不會賣啊那我先走啦」起身,那姑娘眼睛在閃光啊,可是真知子逼問後她就低頭嗯啊的敷衍了。
最後她要書的時候也是蹭蹭的感覺是在猶豫是否要在面前公開自己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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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就是三姊妹的狀況千春肯定知道,千春照顧老人多年,老人立遺書可能是一個話題,偶爾和千春談(因為沒有很大的利益關係,來人手腳不方便,能談的人有限),談多了,千春的熱誠和三子女比起來區別就大了。(樓上的發言,我也覺得每條都很有理都站得住的)
另外小聲說,其實如果說千春黑的話,做開始律師背叛都有可能是她……
咳咳,還有三男如果不賣的話估計是他繼承吧,可是,每個繼承者都有很大的問題啊,反倒一心喜歡品牌的千春更能有未來吧
最後……
……
……
……
……
……
如果有後日談的話!

我覺得為了繼承合理化,千春很可能和沒有伴侶的三男結婚政治婚姻!?表情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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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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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咦 有台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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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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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擦,讨论出好一大串回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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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gakki“掰箭”好萌, 还有开庭前摸耳朵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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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保姆让老头摸肚子,是不是说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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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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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孕也太扯了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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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年纪了,还那么能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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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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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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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8楼月形翔于2012-06-02 19:10发表的  :
我不认为老人动笔会不惊动保姆,保姆是全日制的,也就是她必须关心老人的一切,她不是正常员工这是肯定的,一个随时要照顾老人的保姆,我不认为会给她什么别的工作,老爷有什么动静她必须随时到位。因为是用毛笔写的,当然会牵扯到笔墨问题。搬出笔墨再收拾笔墨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这样一个老人,可不是能静悄悄偷偷并迅速进行的事情,不是能在不惊动保姆的情况下做到的。

所以我不是说了么,我们最大的分歧就是老人是不是拉屎拉尿都要人服侍的垂死老人和表妹到底是全职保姆还是兼职保姆这两点,而表妹到底是全职保姆还是兼职保姆就取决于老人到底生活无法自理的是风中残烛,还是一个一般生活能够自理的衰弱老人而已。你认定了老人一定要全职照顾自然有笔墨等各种疑点,这些你不用重复,如果老人需要全职照顾的话我也会找出这些疑点,但是我觉得照剧中给出的情报无法认定老人需要全职照顾,所以才会有各种脑补的可能性。

另外,你觉得连笔墨都无法自己准备,全天候拉屎拉尿都需要人照顾的垂死老人能写出那封遗书吗?虽然从字体笔画能看出老人手抖的痕迹,但是着墨没有浓淡,也不是简单的一句话遗嘱,而是正式的写明转让遗产理由的篇幅不短的正式遗书,最后的签名还下了重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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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2天没来 你们还在讨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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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7楼拜拜于2012-06-03 17:52发表的  :
小保姆让老头摸肚子,是不是说明怀孕了?
童鞋,你太纯洁了
怎么可能摸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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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摸胸剧情是古美门的脑补而已,至于小保姆是真腹黑还是真实诚

不是故事的终点,古美门也不在乎,他在意只是官司的胜负,至于委托人的黑白根本不关心
律师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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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情。但,可以就小保姆是否腹黑展开讨论也是可以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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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5楼老饼饼二世于2012-06-04 17:32发表的  :

童鞋,你太纯洁了
怎么可能摸肚子!
怀孕了还纯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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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一集了哦~
本日放送の第8話は、有名子役のメイちゃんが、実のお母さんに対して親権停止を突きつけるという衝撃的なお話。 同時に、古美門先生の親子関係も明かされます。想像通りの憎たらしい古美門少年ですが、可愛いところもあったりして。いやぁー、まさか、古美門先生に泣かされる日が来るとは思ってませんでした。皆さんもハンカチを用意して、夜9時のオンエアをお待ちください!
http://www.fujitv.co.jp/legal-high/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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