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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 阳痿是男人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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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29 1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Zq421A7hg/

结婚10年育有三子,妻子报警称遭丈夫**,若罪名成立丈夫或面临3年以上刑罚,丈夫坚称两人并未**,并提交阳痿早泄症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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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4-3-29 10: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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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4-3-29 10:48 | 只看该作者
报告和**行为没有必然关系,建议加大力度,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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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4-3-29 10: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阳痿≠无意愿
我生孩子≠我同意
不能勃起≠不能插入
不等式全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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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3-29 10:51 | 只看该作者
官方认不认这种报告先?早泄也不影响哪个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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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3-29 10: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阳痿是男人的唯一出路。

—— 来自 HUAWEI BLA-AL00, Android 10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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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3-29 10:57 | 只看该作者
竟然是大陆的新闻,不是新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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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3-29 11:03 | 只看该作者
伊藤言叶 发表于 2024-3-29 10:57
竟然是大陆的新闻,不是新北的

这当然是大陆的新闻了。
版本T0,司法不公你以为是说说而已?

毕竟xxn们眼里,男的都是瓢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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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3-29 11:10 | 只看该作者
t0真要搞他,萎了也算q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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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3-29 11:16 | 只看该作者
萎了?小小的,也能进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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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3-29 11: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确实,阳痿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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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3-29 11:22 | 只看该作者
那仨孩子是不是得鉴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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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3-29 11: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ayviolet 于 2024-3-29 11:43 编辑

自媒体又在引导对立,这案子是男方家暴,严重的时候打到入院,生了两男一女,女的在哺乳期男的还揍她,给小女儿喂奶的时候从背后砸头,公婆还帮着好大儿抢手机和把人关起来,当然泥潭网友对这种自媒体春秋笔法喜闻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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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3-29 11:41 | 只看该作者
姐妹们狠狠的避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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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3-29 11:47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女方2023年3月就提起离婚了,法院坚持认为感情没破裂5月驳回请求,然后9月发生的QJ案,国内司法还是把诉讼离婚一审坚决不判离给改了对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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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3-29 11: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fayviolet 发表于 2024-3-29 11:40
自媒体又在引导对立,这案子是男方家暴,严重的时候打到入院,生了两男一女,女的在哺乳期男的还揍她,给小 ...

讲道理家暴是家暴,**是**。你不能把家暴污蔑成**。

—— 来自 Xiaomi 23049RAD8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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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3-29 11:50 | 只看该作者
S1的巨巨 发表于 2024-3-29 11:48
讲道理家暴是家暴,**是**。你不能把家暴污蔑成**。

—— 来自 Xiaomi 23049RAD8C, Android 14上的 S1Ne ...

因为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没同意啊,要是同意了就是QJ哪有婚内不婚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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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3-29 11:51 | 只看该作者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833644

2023年3月1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就原告武某诉被告尹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随后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书显示,武某在诉讼请求中称,婚后发现与丈夫尹某性格不合,且尹某长期对她进行家庭暴力。

2023年5月15日,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武某所诉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武某于当年(2023年)6月向濮阳市中院提不服上述判决,起上诉要求离婚,被驳回维持原判

“强⁢奸”发生在2023年7月18日。武某称,丈夫尹某有县城里房子的钥匙,“我不知道他在那里,我知道肯定不会回去。”她说,卧室门是关着的,她不知尹某在里面

2023年9月1日,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尹某被河南濮阳县**以涉嫌强⁢奸罪逮捕,报警人是其妻子武某。此前3个月,武某曾两次要求离婚,均被当地法院驳回。

武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经两次开庭,目前还没最终宣判。知情人士透露,两次开庭均为不公开审理。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尹某坚称两人并没**。

检方的检测中,“没有检测到精斑”。检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在男方的内裤和女方的脖子、**上检测出二人共同的混合基因,检方并据此以“**既遂”进行起诉。检方提供的另一份鉴定报告显示,男方的内裤上含有氨基酸矿物质成分,并称相关文献表明:男子的精液和女性的分泌物中含有这些物质。

尹某家人提供的录音显示,尹的辩护律师在庭上指出,女方用过的护垫,卫生纸以及内裤上均没有发现男方的“任何东西”。

尹某家人提供的一份2023年3月20日的濮阳东方医院检测报告单显示,尹某被诊断有阳痿早泄症状。知情人士称,律师当庭出示了该证据,检方也曾去医院调取了该证据。

知情人士称,事发当天,公安机关做身体检查时,在女方脸上没有发现任何伤痕,女方武某说其曾用手去抓挠尹某,但在尹某身上也没有查出伤痕。

该知情人士指出,若检方指控成立,尹某可能面临3年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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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3-29 11:52 | 只看该作者
fayviolet 发表于 2024-3-29 11:40
自媒体又在引导对立,这案子是男方家暴,严重的时候打到入院,生了两男一女,女的在哺乳期男的还揍她,给小 ...
2023年5月15日,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武某所诉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武某于当年(2023年)6月向濮阳市中院提不服上述判决,起上诉要求离婚,被驳回维持原判


法院为何面对严重家暴两次都不准许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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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3-29 12: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fayviolet 发表于 2024-3-29 11:50
因为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没同意啊,要是同意了就是QJ哪有婚内不婚内的问题

婚内**也是**,不是家暴

—— 来自 Xiaomi 23049RAD8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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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3-29 12: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Nanachi 发表于 2024-3-29 11:52
法院为何面对严重家暴两次都不准许离婚呢

传统和稀泥呀。之前还有民政局员工各种理由拒不办理协议离婚申请,还被当做正面典型宣传呢。

—— 来自 OnePlus PHB110,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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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3-29 12: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Nanachi 发表于 2024-3-29 11:52
法院为何面对严重家暴两次都不准许离婚呢

因为家暴人家是真敢动后,沸羊羊网上抗议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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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3-29 12: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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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3-29 12:41 | 只看该作者
家暴和强暴可不是一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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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3-29 13:18 | 只看该作者
lokin 发表于 2024-3-29 12:37
所以呢?这就可以诬告了?

两次诉请离婚不成功以后被QJ真的算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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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3-29 13: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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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3-29 13:47 | 只看该作者
sheshiro 发表于 2024-3-29 12:41
家暴和强暴可不是一回事啊

家暴引发诉讼离婚,当事人起诉两次都没离掉,然后感情还没破裂还是幸福美满的小夫妻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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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3-29 13:52 | 只看该作者
fayviolet 发表于 2024-3-29 13:47
家暴引发诉讼离婚,当事人起诉两次都没离掉,然后感情还没破裂还是幸福美满的小夫妻是吧 ...

家暴不被处理是法院的问题,应该发动网民去网暴法院不作为啊,当然正规手段去就举报信访也可以。诬告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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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3-29 13:55 | 只看该作者
lokin 发表于 2024-3-29 12:37
所以呢?这就可以诬告了?

2023年5月15日,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武某所诉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武某于当年(2023年)6月向濮阳市中院提不服上述判决,起上诉要求离婚,被驳回维持原判
“强⁢奸”发生在2023年7月18日。武某称,丈夫尹某有县城里房子的钥匙,“我不知道他在那里,我知道肯定不会回去。”她说,卧室门是关着的,她不知尹某在里面。
2023年9月1日,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尹某被河南濮阳县**以涉嫌强⁢奸罪逮捕,报警人是其妻子武某。此前3个月,武某曾两次要求离婚,均被当地法院驳回。
你怎么知道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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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3-29 14:02 | 只看该作者
屁股决定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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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24-3-29 14:03 | 只看该作者
sheshiro 发表于 2024-3-29 13:52
家暴不被处理是法院的问题,应该发动网民去网暴法院不作为啊,当然正规手段去就举报信访也可以。诬告是啥 ...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有结婚证就没有妇女意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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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3-29 14:12 | 只看该作者
Nanachi 发表于 2024-3-29 11:52
法院为何面对严重家暴两次都不准许离婚呢

打老婆是家事,没老婆可打了变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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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3-29 14:18 | 只看该作者
fayviolet 发表于 2024-3-29 14:03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有结婚证就没有妇女意志了?

妇女意志高过法律实践和基本逻辑才是现在最大的问题

家暴要讲证据,强暴更是,如果相关证据确凿,那么事主自证傻逼也没啥不好的。可是如果真的病情是权威认定,证据到底是口供还是又其他的提取物?法院现在就将其逮捕符合流程么?

如果说法院两次拒绝离婚的诉讼是不尊重妇女意志,突然间就尊重了然后发现男子做不到证据不足,那可就相当讽刺了。而且这样的所谓【妇女意志】会坑了无数个其他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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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3-29 14: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3Psm 发表于 2024-3-29 11:03
这当然是大陆的新闻了。
版& ...

不是雷普犯与预备雷普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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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3-29 14:49 | 只看该作者
fayviolet 发表于 2024-3-29 13:18
两次诉请离婚不成功以后被QJ真的算诬告?

这种时候不讲“程序正义”了?
离婚不成功和诬告**又不矛盾。你就算离婚100次不成诬告**还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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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3-29 15:04 | 只看该作者
sheshiro 发表于 2024-3-29 14:18
妇女意志高过法律实践和基本逻辑才是现在最大的问题

家暴要讲证据,强暴更是,如果相关证据确凿,那么事 ...

所以不判离的法院是罪魁祸首没有异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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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3-29 15: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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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3-29 15:30 | 只看该作者
fayviolet 发表于 2024-3-29 15:04
所以不判离的法院是罪魁祸首没有异议吧

那么罪名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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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3-29 15:30 | 只看该作者
fayviolet 发表于 2024-3-29 15:04
所以不判离的法院是罪魁祸首没有异议吧

我前面都说了啊,去网暴它去投诉它啊,可这和目前的案情也没关系啊

我宁可相信是事主狗急跳墙自污来自保,但如果真没有强暴的行为,这样的砸墙破窗行为会给后面其他的家庭带来非常不好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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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3-29 15: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peey 于 2024-3-29 15:3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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